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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律师成功代理一起股权和资产转让合同纠纷案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2022-6-16    浏览次数:801    

2014年7月,胡某因合同纠纷一案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,请求法院解除其与被告熊某之间签订的《转让协议》(涉及一教育培训公司的股权、资产和债权债务的整体转让),并要求熊某退还其转让款及赔偿其损失约50余万元。因该案涉及到北京某品牌教育机构的特许授权转让事宜,而该机构经蜀山法院征询又特别向蜀山区法院出具书面意见,明确表示不同意将其对熊某的授权转让给胡某,所以,熊某感觉到这个案子很棘手。本来在这个案件之前,熊某委托合肥某律师起诉胡某,要求胡某支付剩余转让款20万元,现在却因为胡某的这个案件将前一个案件中止审理了。熊某很清楚,这个案件必须要取胜,否则,第一个案件也将面临败诉的风险。

熊某经多方询问,得到的答复均是这样的案件很难胜诉。无奈,熊某找到本站律师,本站律师经初步分析,也深感此案很难有所突破。但听完熊某的叙述,本站律师判断应是胡某违约,但这只是猜测,没有证据一切猜测都是不成立的。

证据!找到有力的反驳证据才是本案的关键!但案件开庭的日期也确定了,举证期限也快要到期了,容不得多想,再难的案子本站律师也要尽全力帮助当事人!关键时刻本站律师发挥了团队服务的优势,团队律师加班研读两个案卷的所有材料,分析讨论案情,并分头收集证据,最终赶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将所有能举的证据都提交给法院。

庭审中,本站律师提出如下观点:1,协议履行过程中,熊某一直催促胡某办理各项证照的变更手续(包括授权转让手续);2,北京方面不同意授权转让是因为胡某的原因导致的,熊某不存在违约;3,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标的是某公司的股权、资产和债权债务,熊某已充分履行合同约定的转让义务;4,本案存在协议无法解除并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客观情形。

近日,该案经蜀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胡某全部诉讼请求。一场看似必败无疑的官司,在本站律师的努力下,终于获胜了!

合肥律师法律顾问网是您身边的法律顾问专家,再难的案件,在我们这里都会得到妥善处理的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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