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祁金龙:
98年我家把自己的一块地皮与同村的几家地皮一起租给一个人,他是做马路上用的水泥块之类的一个厂子.我们与他的租期是20年,10年一付租金.在10年期限未到的时候赶上开发,在我们都不知情的情形下,他把我们的地皮给卖了,开发商要在地皮上建筑房子的生活我们才知道,我们当然不允许.后来经过多方的调解,开发商就没有建成房子,可是做为地皮的主人也不允许我们建筑房子.我想知道我们该怎么办?望告之.
管理员回复:
您好!您所说的地皮如果是宅基地,经过规划许可后,是可以建房的;未经规划许可不得建房。如果该地皮是耕地,则依法是不允许建房的。